首先,机关会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,并于三日提交批准逮捕。一般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。如果是逃跑作案、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人,可以延长到一个月。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。案件复杂的,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。在交通不便的地区,重大犯罪集团案件、流窜作案等,经省批准,可延长两个月。然后,案件由机关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和案卷,证据移送,即审查起诉阶段。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,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,也可以自行侦查。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,补充以两次为限。公诉科审查完成后,写出公诉书,向相应提起公诉。最终到达。审判是二审终审制,一审是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,至少不超过一个半月。如果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,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上诉;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的,也可以向上级抗诉,案件进入二审程序。二审的审判时限与一审相同,也是一个月,不超过一个半月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,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,应当决定开庭审判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九十五条公诉人、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,让当事人辨认,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、鉴定人的鉴定意见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,应当当庭宣读。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、当事人和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的意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,一律公开进行。
当庭宣告判决的,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;定期宣告判决的,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。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