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
目前有4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开无房证明:晚报点: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一楼;德政园点: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三楼;河西点:长沙市第二办公楼政务中心一楼;城南点: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420号九峰大厦二楼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